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乡村振兴工作部署,7月14日,贵州大学法学院33名师生赴松桃县大路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团拟通过法治宣讲、入户调研、教育帮扶等形式,为当地乡村振兴注入专业力量。
贵州大学法学院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在大路镇召开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路镇党委副书记杨忠举详细介绍了当地发展情况,对实践团表示热烈欢迎。县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杨忍静针对农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短板,提出创新“沉浸式"”普法建议。团县委副书记龙明月充分肯定校地合作模式,认为这将为当地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实践团队与松桃县人民检察院苗乡小花鼓未检团队成员在矮堡村入户普法
据悉,2025年法学院选派政治素质过硬的王毓老师赴矮堡村担任驻村工作,围绕党建强村、法治护村、产业兴村精准发力。此次社会实践团队更以王毓老师为纽带,与大路镇矮堡村等周边村落开展实践工作,通过走村入户、普法宣讲,强化师生“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的使命意识。
实践团队与松桃县人民检察院苗乡小花鼓未检团队成员在矮堡村入户普法
法治强音从苗岭飞歌飘向田间地头、从农家院落延伸至校园课堂,贵州大学法学院师生以专业之“笔”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这场实践不仅是知识与乡村的“双向奔赴”,更彰显了新时代青年“自找苦吃”的担当精神。未来,学院将持续深化校地合作,推动“短期实践”转化为“长效赋能”,为贵州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