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贵州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前往松桃县大路镇开展实践活动。大路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忠举,团县委副书记龙明月,县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杨忍静,贵州大学驻大路镇教师代表王毓与实践团师生进行座谈交流。
杨忠举对实践队伍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围绕大路镇的村落特征、民风民俗及农村集体经济等基本情况做简要介绍。他表示镇党委、政府将全力支持实践团工作,期待同学们能带着问题来,带着成果走,在田间地头读懂中国乡村,用专业学识赋能乡村振兴,让青春之花绽放在苗乡大地。
杨忍静结合基层司法实践,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她指出,当前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普遍面临法治教育资源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等现实困境。针对这一现状,她建议实践团可以创新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互动形式,帮助未成年人提升法律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王毓指出,作为新时代法学研究生,应当紧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一乡村振兴领域的重要立法,摸清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现状,重点解读成员权利与义务条款,为完善乡村治理提供法治参考。通过这种“理论+实践”的方式,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法治动能,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龙明月在总结讲话中谈到,贵州大学法学学子的加入为当地青少年法治教育注入了新活力。通过校地合作,既为法学学子提供了实践平台,又为当地带来了专业化的法治教育资源。这种优势互补的合作模式,必将以更扎实的举措、更多样的形式、更强大的合力,共同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法治强音从苗岭飞歌飘向田间地头、从农家院落延伸至校园课堂。未来一周贵州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将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开展普法宣传。他们定将以专业智慧回应基层法治需求,在服务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书写新时代法学青年的担当篇章。